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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时间:2023-08-09    点击:[]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成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而设立的项目。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近年来,我校在国家“一带一路”方针政策引领下,始终将培养适应国际需求的中医药创新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之一。下一步,学校将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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