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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学秩序是教学工作中各种重要关系的安排,教学单位有条不紊活动的状态。定的教学秩序是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加强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现提出相关要求,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告全体授课教师并遵照执行。

1.授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

2.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的课表查询功能已开放,请授课教师及时查询本学期的教学安排,有特殊情况者在3月12日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交调整课程安排申请,申请需本人签字、学院审批,课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教学过程中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请教师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调课申请单,填写完全后至少提前一天交研究生院培养科方可调课,原则上每学期调课不超过3次。

3.授课教师请登录“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打印点名册,对平时出勤及考核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于学期末放假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成绩,研究生的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100分满,占总成绩的30%)”与“考试成绩(100分满,占总成绩的70%)”两项组成。

4.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学院研究生教学检查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教学情况。3月12日研究生的第一节课要求研究生秘书到班检查,查看教师到岗情况、教室与设备情况等,听取教师反馈;一周内关注上课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从本学期开始将加大对研究生教学秩序的监察力度,研究生院进一步加强巡查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的,将参照学校《教学、教学管理事故和过失的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优良的教学秩序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请授课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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