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正文
时间:2018-11-19 点击:[]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最终确定如下4名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志愿之星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者,可于12月20日16:00前将意见反馈到研究生工作部,电话:86172410;邮箱bsylfwt@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9日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