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通知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正文

工作通知

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

时间:2018-04-04    点击:[]

全体研究生:  

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即将开始,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展现我校研究生风采,先面向全体研究生征集优秀参赛作品,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宗旨

为喜迎我国8月19日首个“中国医师节”,激励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为加强中青年医生之间的交流与研讨、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全面提升中青年医生的医学人文素养,打造服务于我省中青年医生之间的医学人文和综合性学术科研交流平台,展现我省中青年医生医学科技水平和大医风采。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将于2018年6-7月间主办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通过此次大赛,加强中青年医生之间的交流与研讨、不同学术背景观点的相互碰撞与融合,激发医学人文情怀、拓宽医疗视野、提升医疗科技水平,营造敢于质疑、勇于发声的医学思想表达平台。  

二、比赛题材

1、学术论文的研究体会及成果展示等;  

2、临床疑难病例分析分享、临床研究分享;  

3、医患关系沟通技巧及医学人文情怀;  

4、从医感悟(医生感人的故事等);  

5、医院管理、教学、规培经验;  

6、技术创新展示等其他与医疗健康相关的题材。  

三、赛程设置

(一)海选  

组建权威性大赛组委会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届时委员会在所有符合参赛资格的、内容符合要求的选手所提交的资料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平等竞赛的原则,根据提交论文水平及PPT制作内容盲筛海选出30名左右选手参加预赛(具体名额根据投稿数量、质量和题材而定。详细请见第二轮通知)。  

(二)预赛和决赛  

从海选脱颖而出的选手中,按一定比例学术论文和医学人文、接近学科和题材分组进行预赛,参赛者抽签确定出场顺序,每人演讲8分钟,评委点评提问2分钟;成绩和排名由评委打分确定,当场公布,每组评出1-3人进入决赛。决赛时按分数高低产生相应奖项,预赛分数不计算在内(其他详细比赛规则在第二轮通知公布)。  

比赛时,参赛者不能携带草稿、论文、报告、书籍、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等进行宣读或辅助演讲。参赛者在预赛和决赛中所需电脑、投影仪、翻页笔等设备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比赛现场将有新闻媒体报道、全网直播、并整理制成微视频,演讲论文、稿件、图像资料编辑成册推荐至相应期刊及媒体平台。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人,颁发奖杯、证书并资助3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二等奖5人,颁发奖杯、证书并资助每人2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三等奖7人,颁发奖杯、证书并资助每人1000元额度国内学术活动交流费;优秀奖若干人(最佳学术奖、最佳情怀奖、最佳风采奖等单项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决赛获奖者将有机会被推荐到国家级学会参加全国性比赛,参赛医生符合条件优先加入吉林省健康管理青年委员会,加入吉林省健康专家巡讲团智库,到基层进行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慢病防控健康演讲。  

五、申报要求

省内医疗单位中青年医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参赛资格(以下称参赛者)。  

1、原则上参赛论文必须是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性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参赛者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经第一作者授权同意;  

2、年龄在1973年12月后出生;  

3、不允许跨单位推荐和参赛。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参赛者需提交填写《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申请表》(附件2),提供演讲提纲PPT、论文关键词以及其他与演讲相关的佐证材料(若参赛题材为学术论文应提供该论文所在期刊版面的复印件)的纸质文件,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于2018年04月27日前电子版文件上交至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邮箱:czyjsh@126.com;  

2、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上交至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赵昕彤,联系电话:13756163545。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整理筛选,择优推荐8人上报吉林省健康管理协会秘书处。  

附件:  

附件1《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比赛规则》  

附件2《吉林省首届“扬子江杯”中青年医生医学与人文演讲大赛申请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  

2018年4月4日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