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广泛招募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2013年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审核
1.
网上报名。4月1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说明】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该用户名和密码为志愿者进入西部计划项目信息系统的唯一途径,请妥善保管并保证其安全保密。入选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初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贴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该信息涉及志愿者切身利益,包括身份确认,补贴、津贴、交通补贴的领取,保险赔偿及志愿者日常管理,因此,请各位报名用户认真填写,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2.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
交表。报名表由各分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10日前交至学校项目办。
4.
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
选拔标准
(1)基本要求
2013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2)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符合《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今年,全国项目办加大向西藏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全国17个对口援藏省、市及四川省将向西藏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志愿者要积极按照组织单位的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征求家庭意见,确保身体条件适合赴藏开展志愿服务。
2.
选拔流程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在当年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份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需一次性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服务协议。
(1)
笔试、面试。5月27日起,学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对报名的毕业生择优选拔。
(2)
统一体检。6月5日前,根据省项目办统一安排,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3)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
(4)
审定确认。
a.6
月下旬,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志
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
b. 9
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新到岗服务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策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
2013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
]
42
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
2009
]
5
号)有关精神,
2013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计算,每年分两次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3.
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
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
志愿者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根据《长春中医学院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意见》(长中院发〔2003〕48号)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的我校志愿者,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
举行隆重的欢送活动,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是团员的,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
为鼓励广大毕业生到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给予“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次性生活补助2000元。
3.
支持其在西部志愿服务地的工作,如实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情况反映给服务地的项目办公室,动员和号召基层团组织与其志愿服务的单位的团组织结成共建单位,开展“手拉手”、“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4.
志愿服务期间,学校将与其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将学校的情况通报给他们,并反馈志愿者的工作信息。事迹突出的,将其事迹在校园宣传,引导广大在校青年学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方便的时候,邀请他们回母校与在校生座谈交流。
5.
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按照当年国家的政策要求,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需要学校为其提供就业服务的,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五
、工作要求
1.
广泛动员
“西部计划”工作在我校有较好的基础,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分团委要在毕业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形成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发展创业的良好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2.
严格选拔
各分团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全国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
联系方式:
1
、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贾巍,电话:86172257
2
、校团委西部计划项目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长春中医药西部计划志愿者之家;人人公共主页:长中小西。
3
、吉林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志工部:0431-85876659
共青团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