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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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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3-03-12    点击:[]

 

全体研究生:
“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带着全新的主题,新一届“自强之星”寻访活动正式启动。如果你心怀梦想、志向远大,如果你有属于自己的“中国梦”,如果你为之努力拼搏、积极进取,那么你正是我们要寻访的人!为了让自强的力量在更多的大学生中传递,让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共同成长,在青年学生中挖掘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自强典型,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研究生学院响应校团委号召,现决定在全体研究生范围内寻访“自强之星”,经评审选出的“自强之星”参选材料将单独选送参加校级评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 年3月—2013年5月
二、参选条件
1. 全体研究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截止到2013年3月18日,参选人事迹材料曾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的,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参选流程
1. 以班级为单位寻找并推荐“自强之星”候选人。
2.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表,将报名表于3月15日上交至班级辅导员。
3. 报名成功后在2013年3月18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春中医药大学团委(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长春中医药大学团委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长春中医药大学团委”;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4. 个人展示: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后,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进行个人展示(不少于5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5. 各班团支书统一将班级推荐的“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电子版、纸质版于2013年3月18日前上交到研究生院团委组织部。
6.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上报提名者,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布,对提名者进行事迹展示。
7. 对条件符合的提名者,通过提名者自身展示、学院意见、学校研究决定,成为长春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选出1-2名有突出事迹的同学代表学校推荐到团省委,参加全国自强之星评比活动。
四、活动说明
1. 报名方法:
第一步:登录活动官方网站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平台已经启动)。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2.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工作,围绕“自强自立”为中心寻找候选人,例如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的候选人给予优先考虑。
3. 各班级可以通过学生自我推荐、他人推荐等多种方式寻找“自强之星”候选人,让更多的优秀学生能够脱颖而出。
4. 院团委将对所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自强事迹在腾讯微博公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进行宣传报道,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同学、老师及网友的转发支持。
                                                                               研究生学院团委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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