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我校于2013年9月30日-10月23日启动并完成了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9月30日,学校下发了2013年度评选通知,各学院按通知要求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10月8日-10月14日,各学院完成了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初步评审并按120%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及完成了公示等工作。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直接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10月12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由研究生学院、学工部、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资格审核小组,按照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五条中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分列为——学习成绩、外国语四六级、科研情况(论文,著作,成果及获奖)、参加活动(素质教育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活动)、学校奖学金和校级表彰6项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了5日公示;10月18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研究生进行差额终审,终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29名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26人,博士研究生3人)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详见附件),并将名单报送学校奖、助、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最终,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报送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长春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