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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成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而设立的项目。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近年来,我校在国家“一带一路”方针政策引领下,始终将培养适应国际需求的中医药创新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之一。下一步,学校将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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