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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6-09-25    点击:[]

 

一、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
1、我校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2、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中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
2、资格审查。学校对推免生进行条件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来校参加复试。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着重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推免生到我校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A4纸张双面打印),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由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政审表),须加盖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公章。
申请表和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为http://125.223.200.60:8080/Category_3/Index.aspx。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30117   电话0431-86172413,86172399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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