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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1 点击:[]
一.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一)范围和比例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2.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中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
(一)范围和比例
我校2021年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项下部分学术型专业计划共招收8名直博生,具体专业以年度直博生招生目录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15%。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三.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10月8日-25日
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
2.资格审查。学校对推免生进行条件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来校参加复试。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着重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推免生到我校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由推荐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政审表),须加盖推荐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6. 博士期间学习计划(申请直博生需提供)。
申请表和政审表可在附件处下载。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1.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遴选,发送复试通知。
2.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奖助政策
1.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奖学金按有关规定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认定。
2.直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奖学金按有关规定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认定,其他待遇等同博士研究生。
七.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2.本科毕业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因个人原因终止博士阶段学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直博生,须退还学校发放的直博生相应奖助学金。
4.直博生博士毕业学术成果要求:
直博生在学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等培养环节,还需发表至少 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SCI(影响因子2.0以上)、CSSCI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九.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明德楼416室)
邮政编码:130117 电话0431-86172399、86172607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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