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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26 点击:[]
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合格后,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自行领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到我校研招办以备审查。
领取时间:2017年7月17日-18日9:00——11:00。
领取时请注意:
1.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 如本人不能领取,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3.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校领取调档函;
4. 2017级博士QQ大群号:392040035 验证码:专业+姓名。
望相互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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