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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5 点击:[]
长春中医药大学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精神,“多维、开放、经营”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中医药为主,医、工、管、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现有ESI全球前1%学科2个,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6个、重点学科19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4个,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十四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5个。
学校拥有院士、国医大师、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全国名中医、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岐黄学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73人(次)。有博士生导师186人,硕士生导师753人,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侧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
1.学术型博士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2.专业型博士以培养高层次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217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87人,非全日制计划30人,最终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
四、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础学制为五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六、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
(一)“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报名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及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及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指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包含笔试、学科专业面试两部分,两部分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加和为总成绩,学校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七、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医学专业须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具有医学学历。
4.报考中医学交叉学科还应满足学历专业条件,详见专业目录。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7.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中医或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8.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报考前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见附件2),并于录取前将考生完整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9.非全日制博士原则上只面向长春中医药大学在编及人才派遣人员,且提前须经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认定、备案;中医学院和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的教师,需为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且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教学任务。要求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须先经所在单位教务部门“认定”且加盖公章,再经人事部门“同意”且加盖公章,最终经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审定时携带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中需明确人员身份,并由分管人事副院长签字)审定后方可报名。以上人员在填写报名系统的信息时,“报考类别”选项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应满足《长春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3)中的申请条件。
(三)“直博生”报考条件
“直博生”考生的报考条件以《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为准。
八、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
报考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申请-考核”制考生、“普通招考”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用学信网账号登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成功后牢记报名号。
(二)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考生网报时间为2025年5月17-19日
“普通招考”考生网报时间为2025年5月27-29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中医学交叉学科除外)按一级学科(类别):“100800中药学、105700中医(专业型)”报考,录取后再进行二级专业的选择。
2.报考非全日制中医学交叉学科(含1005Z5中医护理学、1005Z6中医药管理学、1005Z4中医药文化学)的考生可直接选择所属学院和二级专业。
九、网上确认及缴费
考生网报后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提交报考材料,学校审核材料后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是否真实有效,确认成功后考生通过手机端缴纳报名费180元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确认不予受理。
(一)确认时间
1.“申请-考核”制确认时间:2025年5月20日
2.“普通招考”确认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确认方式
具体地点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明细表》(附件9)。
(三)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供
(1)报考博士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报考“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须本人签字,由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同意全脱产报考非定向”意见并盖章。
(2)《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附件4)。
(3)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推荐书(附件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推荐专家必须是所报考的导师(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及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录取前补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6)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学信网下载)(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8)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须提供文章收录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须提供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9)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10)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附件2)。报考非全日制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无需提供。应届生无需提供此项,提供“承诺书”(附件6)即可。
(11)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12)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7,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往届生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请将材料(1)-(12)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好目录和页码,合并成1个PDF文件,以“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命名,发送至邮箱:yz86172399@163.com;纸质版材料于现场审核后交至报考学院,材料一经上交,不予返还。
2.“普通招考”考生提供
(1)报考博士生登记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后,本人签字。报考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须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同意全脱产报考非定向”意见并盖章,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报考非全日制博士须人事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附件2)。报考非全日制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无需提供。应届生无需提供此项,提供“承诺书”(附件6)即可。
(3)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份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5)。
(4)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7,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往届生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5)科研综合情况表(附件8)。
(6)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及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录取前补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
(8)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学信网下载)(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9)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上交)。
(10)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学籍及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教育厅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认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请将材料(1)-(9/10)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好目录和页码,纸质版材料于现场审核后上交,不予返还。
十、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具体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3)中的考核程序。
(二)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面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通畅,整体拟录取工作将于2025年5月25日前结束。
2.普通招考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卷面分数100分。
(1)考试时间
2025年6月7日9:30-12:00、14:00-17:00
2025年6月8日9:30-12:30
(2)考试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3)考试前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4)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25年6月进行,届时各招生学院将会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通畅。
十一、录取
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汇总各招生学院上报的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材料,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进行当年普通招考的报考。待完成本年度博士拟录取工作后上报教育部审批拟录取考生信息,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制内学费每年人民币10000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制内学费每年人民币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三、监督与申诉
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为拟招生规模数,具体招生名额以实际下达为准;
2.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材料,一旦发现,即刻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已被拟录取即刻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4.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出现任何纠纷问题与招生单位无关;
5.以上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政策执行;
6.报名及考试期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7.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招生科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8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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