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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的通知

时间:2018-08-2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定的教学秩序是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加强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现提出相关要求,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告全体授课教师并遵照执行。

1.授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授课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实行课堂点名考勤制,对迟到、早退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禁止学生课堂玩手机等,将学生上课纪律和课堂表现列入课程考核内容。

2.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的课表查询功能已开放,请授课教师及时查询本学期的教学安排,有特殊情况者在8月31日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交调整课程安排申请,申请需本人签字、学院审批,课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教学过程中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请教师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调课申请单,填写完全后至少提前1-7交研究生院培养科方可调课,原则上每学期调课不超过3次。

3.授课教师请登录“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打印点名册(9月5日前打印;9月10日请核对名单,因二次选修有改动者,请更新),对平时出勤、过程考核、最终考核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并按要求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成绩,同事上交纸质版成绩单,研究生的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100分满,占总成绩的30%)”与“考试成绩(100分满,占总成绩的70%)”两项组成。

4.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学院研究生教学检查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教学情况。9月5日研究生的第一节课要求研究生秘书到班检查,查看教师到岗情况、教室与设备情况等,听取教师反馈;一周内关注上课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本学期将加大对研究生教学秩序的监察力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开展巡查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的,将参照学校《教学、教学管理事故和过失的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优良的教学秩序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请授课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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