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时间:2017-12-14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1月2日-5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9日前,上交《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情况报备表》、《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情况报备汇总表》,请学院要认真核对36学时的课程,确保掌握每门课程的考核情况;
2.2017年12月21日前,根据期末考试、学位外语考试监考教师需求,各学院上报监考教师名单;
3.2018年1月2日-5日,组织期末考试;
4.2018年1月12日前,各学院组织教师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绩录入,成绩单一式三份,教研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各一份。未提交成绩者按未完成教学任务处理,不予核算工作量。
二、试卷印制及保密
1.集中闭卷考试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
2.加强试题的保密工作。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研究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追究责任。
三、考试工作
1.各学院负责命题,选派确定监考人员,考试期间成立巡视小组,考试后组织指导授课教师做好评卷、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保存等各项工作。
2.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到研究生院取试卷、考场记录单及答题卡袋,听取研究生院组织的监考老师考前培训。
3.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安排的考场分布做好本学院考场的布置,考生与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并将桌口朝前。
4. 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的考前诚信考试教育;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对于违规考生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一览表》填写违规情况记录,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违规考生签字确认其违规行为,若违规情节属实,学生拒绝签字,有两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处理意见有效。
四、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
1.授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负责,研究生院对成绩单管理负责。试卷保管至研究生毕业后一年。
2.有条件的考试科目要实行流水阅卷;试卷要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评阅完毕,授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成绩单通过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审核。
3.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项、卷面成绩项、总成绩项。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与卷面成绩按比例核算,由软件自动生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应有依据,要适当拉开档次;卷面成绩占70%,应同试卷分数一致;免修研究生总成绩即为卷面成绩。
4.成绩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不得更改。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工作规范-长中大校办发〔2017〕58号》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情况报备表》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情况报备汇总表》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答卷专用封面(非笔试类)》
附件5:《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题签模板(笔试类)》
附件6:《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答题纸(笔试类)》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4日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