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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01 点击:[]
各学院: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要求各学院及时完成相应工作。
一、课程成绩管理
(一)教师成绩复核
时间:截止到9月8日。
要求:
1.复核未完成者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不予受理课时费核算;
2.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点击学生成绩录入,录入后提交打印成绩单,按《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工作规范(试行)》中“试卷评阅”要求,汇总至学院后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成绩查询与问题上报
时间:9月9日——9月15日
要求: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及时查询,如有异议,汇总至学院后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
二、课时费、中期考核经费、导师津贴等经费核算
时间:按学校人事处报送课时费时间要求完成。
要求:
1.课时费同本科课时费制作格式,第五单元、周末课程补助同本科。
2.中期考核经费做独立表格,但与课时费一同审核上报,表头及格式同本科课时费,授课科目为“****(二级学科名称)中期考核综合指导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
3.导师津贴做独立表格,具体标准,参看《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津贴分配办法》,
三、教学运行
(一)上交教学日历
时间:9月8日前
要求:
1.与本学院本学期开课科目核对,核对课程总学时及考试安排。
2.执行《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编写基本要求》。
(二)新授课教师、新开设课程试讲
时间:9月8日前
要求: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授课教师试讲基本要求》。
(三)上课情况
时间:9月4日—9月8日
要求:
1.指导授课教师查看个人授课任务、时间与教室安排,出现问题给予及时处理。
2.9月4日各学院研究生的第一节课要求各位研究生秘书到班检查,查看教师到岗情况、教室与设备情况等,听取教师反馈;一周内关注上课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通知报销教材购置费
时间:9月8日前
要求:通知需报销教材费的授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发票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办理,发票后需本人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签字,写明本教材为哪门课程所需,并按计财处要求粘贴到粘贴单,并附填写无误的无等候报销单。
四、新生选课
时间:9月5日12:00前
要求:
1.各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秘书详读本学院所辖各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选课指导说明》,熟悉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召开研究生选课说明会,做好研究生选课指导;
2.具体做法参考《研究生选课指导说明》,有疑问之处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
3.首次选课未达学分要求者参加二次选课,二次选课时间待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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