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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30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重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重修对象:2016级博硕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未及格者;
重修申请时间: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5日;
重修原则:重修下一年级同一课程,无原课程的,可修习其他课程,考核亦随下一年级同时进行,重修课程成绩与正常考试记录方法相同;
重修报名指南: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http://125.223.200.60:800/EducationTS/Student/Index#;
2、点击重修管理——选择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阅读并确定重修报名说明——选择重修课程——选择课程班班级(多个班级选择其一即可)——报名成功。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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