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科、各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目前,我校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已重新修(制)订完毕,为了保证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版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各专业学位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限定选修课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详见附件1。
二、编写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7日—5月12日,各学院成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由分管院长任组长。
2、5月13日—5月31日,组织相关教研室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选派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大纲。
3、6月1日—6月12日,各学院组织讨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发放至课程所涉及的各专业,每一专业至少一名专家(执笔者除外)参与讨论并零反馈意见。
4、6月13日—6月18日,定稿。修改后定稿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审议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5、6月19日,研究生学院印刷成册。
6、7月10日,下发至各学院、教学任务承担单位,供授课教师参考使用。
三、编写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分管领导要亲自布置、解说、审阅,各教研室要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参加。
2、要综合考虑课程体系的科学性,结合本学科教学规律,解决好各专业共同开设课程内容的联系和分工,以避免必要知识的重复和遗漏。
3、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专业特色及研究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解决好与本科课程的连续性与差异性,做好删旧补新,体现创新适用的教学方式、方法。
4、根据学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编排教学进度。每门课程都要作进一步的精选与整合,要从“广而博”中选择、重构“少而精”的教学内容,着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精讲多练”的原则,注重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
5、注意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按模版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编写模版
详见附件2。
五、其他
上报要求:上报由分管院长(编写小组组长)签名的纸质版课程教学大纲一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李瑞丽 李楷楠
邮箱:714003240@qq.com
联系电话:0431-86045093
研究生学院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