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3    点击:[]

研究生教学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保障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要求

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30—2020年1月3日,各教学单位须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按照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附件1、附件2安排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若证件遗失的,由各教学单位出具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亦可。

二、监考教师安排

开卷考试由授课老师担任监考教师,闭卷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监考教师。

请各教学单位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闭卷考试监考教师安排表》(附件3填写后,于12月26(周四)下班反馈给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试卷装订及领取

1.当场考试结束后,试卷将在考务办公室统一装订并由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时领回以便评阅。

2.任课教师参加监考的,在考试结束后,也须先将试卷送到考务办公室统一装订登记,再将试卷取回评阅,切勿将试卷直接从考场带回。

四、成绩评阅与录入

1.凡同一课程涉及多个教师上课的,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集中阅卷,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实行集中阅卷的,应统一评分尺度。

2.各教学单位须2020年1月8下班前将本单位各门课程的纸质版成绩单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明德楼421室)。

五、研究生缓考申请

若因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研究生,须于12月27日前向各二级教学单位提交缓考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明确要求任课教师认真评阅试卷,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授课“最后一公里”。

2.强化监考老师的选派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考试纪律和巡考制度,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3.加强考试纪律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生的法治教育、诚信教育,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3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