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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2 点击:[]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各类别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包括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示范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创新示范项目、研究生教育团队建设创新示范项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以及2020年以前立项的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详见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结项一览表(附件1)。
二、验收提交材料清单
1、验收综合材料5份,包括《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工作报告》(附件3)、完成任务的佐证材料、任务书复印件;综合材料装订成册,不需胶装,每部分用彩页分隔,编制整体目录。
2、汇报多媒体PPT(3-5分钟);
3、草拟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部门于8月31日前将验收综合材料及草拟的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报送至研究生院(明德楼421室);汇报多媒体PPT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发送给研究生院培养科。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未按照计划完成、需延期的项目及有其他变更的项目,请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变更申请登记表》(附件5),与验收材料一同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
联系人:李瑞丽 蒋海琳
电话:86045093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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