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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安排、实践导师配备及报送实践基地年度报表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点击:[]

药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专业实践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做好安排落实:

一、安排实习实践

按照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2021级硕士研究生即将完成培养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并于2022年春季学期进入实践阶段,分别到各个实践基地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科研实验、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实践学习。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各专业类别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实践时长,填报三个年级研究生的实践安排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实践学习的报到工作,自行确定研究生到单位的报到时间和方式,确保研究生按时、安全报到。学院要做好实践基地建设与备案。

二、配备实践导师

中药学硕士、护理硕士及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简称实践导师)共同指导,其中实践导师是在实践基地遴选产生,主要负责研究生实习实践阶段的指导。各培养单位在进行实践安排的同时需完成研究生实践导师的配备,同时确保校内导师与实践导师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意识,能够建立密切的联系,协同指导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

若有新增实践导师需求者,学院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遴选,具体标准请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中“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进行遴选,同时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拟新增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报送实践基地年度报表

为加强研究生实习实践管理,规范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不断深化,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及考核管理办法》(附件3),开展研究生实践基地考核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年度报表》(附件4),填写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32日前将三个年级硕士的实践安排表(含配备的实践导师)、拟新增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年度报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2、各培养单位要与实践基地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密切的联系,确保研究生实习实践环节的顺利开展。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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