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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2-12-09    点击:[]

各学院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是健全我校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是赋予研究生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权利。此次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以下简称评教全部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安排

1.参评学生

本学期参加课程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研究生讲授课程的全体任课教师。

3.教学评价时间

2022129—20221215日,在此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放。

4.评教方法及步骤

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教师评估”——选择“学年学期”为2022-2023学年第学期——选择“评教计划”为2022-2023学年第学期研究生课程评价——阅读“通知内容”——点击“已阅”——点击“确认”——选择要评价的课程点击“未评”——回答问卷——提交。

5.评教结果

对于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反馈至相关学院和教师。同时,对研究生反映的共性问题,也将及时研究解决,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6.评教说明

研究生需对所学习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如一门课程有多位任课教师,则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表现进行单独评价。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评价,认真组织应参评研究生积极参与、认真评价。参评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与评教,没有进行网上评教的研究生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2.教学评价采用不记名方式,要求研究生在肯定老师们辛勤劳动的同时,对尚存的不足也务必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129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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