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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1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做好教学前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
1.课程试讲。各单位针对新开设课程和新任课教师(含首次任课和承担新课),需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试讲基本要求》(附件1)在新学期开课前组织教师试讲。请各位单位于8月28日前将《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授课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2)及《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授课教师试讲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2.使用教材。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审核本单位教材选用计划,保证选用教材质量。请各单位按照教材选用流程(附件4),于9月1日前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清单》(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该表将作为日后教材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做好汇总和审核工作。
3.教学日历、教学方案、教学课件。根据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由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编写教学日历、教学方案,制作教学课件。请各单位根据教学日历编写基本要求(附件6),于9月1日前将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7)、教学方案(模板见附件8)及电子版教学课件提交至研究生院。
4.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是教学的重要依据,由研究生院在新学期初下发,教学学期结束前经教研室、学院(部门)做出评语,上报研究生院,作为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此任务书一经下发,不得随意涂改,未经允许随意涂改则任务书作废。授课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教师,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时,须由教研室出具书面申请,经学院(部门)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上课时间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拟于8月29日(第1周,星期二)正式开课。每单元课程100分钟(含2节课程,每节时长为45分钟,两节课之间休息10分钟)。课表中安排在第11、12节的课程为网络或实践课程,无需进行线下课堂学习。研究生上课时间见下表:
单元 |
节次 |
时间 |
第一单元 |
第1节课 |
8:00-8:45 |
第2节课 |
8:55-9:40 |
|
杏林阳光体育运动9:4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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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
第3节课 |
10:20-11:05 |
第4节课 |
11:15-12:00 |
|
午休 12:00-13:30 |
||
第三单元 |
第5节课 |
13:30-14:15 |
第6节课 |
14:25-15:10 |
|
第四单元 |
第7节课 |
15:30-16:15 |
第8节课 |
16:25-17:10 |
|
第五单元 |
第9节课 |
18:00-18:45 |
第10节课 |
18:55-19:40 |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及时传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教学准备及教学安排,在指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确保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与监督,提前做好教学检查计划,开学后针对教学秩序、教学准备、教学资料等教学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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