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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是健全我校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是赋予研究生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权利。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主要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安排

1.参评学生

本学期参加课程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研究生讲授课程的全体授课教师。

3.时间

2023128121316:00。

4.操作流程

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左侧“教师评估”——选择“学年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学期——选择“评教计划”为2023-2024学年第学期研究生课程评价——阅读“通知内容”勾选“已阅”点击“确认”——选择要评价的课程点击“未评”——回答问卷——提交。

5.评教结果

对于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反馈至相关学院和教师。同时,对研究生反映的共性问题,也将及时研究解决,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6.评教说明

研究生需对所学习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如一门课程有多位任课教师,则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表现进行单独评价。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评价,认真组织应参评研究生踊跃参与、认真评价。参评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与评教,没有进行网上评教的研究生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2.教学评价采用不记名方式,要求研究生在肯定老师们辛勤劳动的同时,对尚存的不足也务必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128

长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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