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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2-11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拟定于第17周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参加课程学习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12月18日~12月22日。

其中硕士研究生外国语(专业通识)、医学统计学(除药学院研究生)拟定于12月22日考试;医学统计学(药学院研究生)拟定于12月20日下午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

1.硕士研究生外国语(专业通识)、医学统计学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

2.其他课程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闭卷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开卷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时间、考场,由各学院及授课教师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其他形式考核(如:应用答辩、撰写论文、撰写调研报告、现场技能操作等)由各学院及授课教师负责考试安排。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下班前提报需由研究生院组织(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的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1)

四、考核与命题要求

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工作规范》(附件2)。

、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

课程成绩由课程负责人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需录入的成绩一般包括平时成绩项、考试成绩项,录入后勾选“自动计算成绩”则自动生成总成绩。

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应有依据,要适当拉开档次;考试成绩占70%,应同考核分数一致外国语(专业通识)免修免考研究生总成绩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及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转换和记录。

成绩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不得更改

工作要求

1.1215日前,研究生院公布闭卷及开卷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所有考核科目的《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试卷审批表》(附件3)及命题材料(附件4-6),《试卷审批表》须由命题教师填写,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各单位认真核对考试科目,确保掌握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做好考试资料及成绩单的留存

2.1222日前,完成所有期末考试科目的考核

3.12月26日前,组织教师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绩录入纸质版成绩单一式三份,教研室、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各一份。未提交成绩者按未完成教学任务处理,不予核算工作量

4.根据考试报名情况,研究生院按比例分配监考教师名额,培养单位做好监考教师的选派工作。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分管领导做好整体工作把控,保证期末考试严肃、规范。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闭卷/开卷)科目汇总

2.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工作规范

3.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试卷审批表

4.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命题提纲及评阅标准(非笔试类)

5.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题签模板(笔试类)

6.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笔试类)

 

                                              研究生院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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