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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6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技术学会《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相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1995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3.距离博士毕业时间≥2 年,或虽不足2年但接近毕业(即三年制博士一、二年级,直博生三、四年级),均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材料填报要求
1.严格按照《通知》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完整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确保信息无遗漏、无差错。
2.成果若为以下类型,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唯一认定佐证材料,网站查验截图等其他材料均不认可: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级优秀实践成果;
(2)国家奖学金荣誉;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须为排名前三);
(4)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须为第一发明人)。
3.成果若为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按以下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无对应材料的论文不予认定:
(1)SCI/EI/SSCI/CSSCI等数据库收录论文:须提供全文、检索报告,同时注明发表刊物名称、论文收稿日期以及论文收稿日期该期刊的分区及影响因子;
(2)省级及以上论文:须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登记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交论文全文,以及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大期刊数据库任一平台的收录截图。
4.所有佐证材料须严格按照《佐证材料模板》格式填写、整理,确保排版规范、信息完整。
5.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最多填写5项,请申请人结合重要性合理安排。
(二)培养单位审核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对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若在后续复审环节发现佐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剔除该虚假成果,请各培养单位督促申请人如实上报材料。
三、重要说明
1.已入选第一批“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的研究生,此次不再被推荐。
2.本次推荐中未通过吉林省科协评审的候选人,将自动成为 2026年“吉林省博士生托举工程”候选人。
3.填写《推荐表》时,第2页“推荐渠道”项须统一填写“高校推荐”。
4.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若与《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将以下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 “姓名+学号+专业”,内部文件按 “材料名称”(如“推荐表”、“佐证材料”)命名: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3);
(2)佐证材料(附件4);
(3)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5)。
2.各培养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后,将所有申请人文件夹整合至一个统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 “XX学院(培养单位)+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0日16: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CUCM_YJS_42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1.申请人将《推荐表》装订成册,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确认,一式6份,简装即可,确保页面清晰、签字完整。
2.各培养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纸质材料后,统一整理、核对数量,于2025年11月10日16:30前上交至研究生院421,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幻希
联系电话:0431-89989187
附件:1.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4.佐证材料模板
5.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报名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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