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动态 > 正文

培养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1-06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技术学会《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相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2.1995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3.距离博士毕业时间≥2 年,或虽不足2年但接近毕业(即三年制博士一、二年级,直博生三、四年级),均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材料填报要求

1.严格按照《通知》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完整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确保信息无遗漏、无差错。

2.成果若为以下类型,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唯一认定佐证材料,网站查验截图等其他材料均不认可: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省级优秀实践成果;

(2)国家奖学金荣誉;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须为排名前三);

(4)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须为第一发明人)。

3.成果若为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按以下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无对应材料的论文不予认定:

(1)SCI/EI/SSCI/CSSCI等数据库收录论文:须提供全文、检索报告,同时注明发表刊物名称、论文收稿日期以及论文收稿日期该期刊的分区及影响因子;

(2)省级及以上论文:须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登记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交论文全文,以及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大期刊数据库任一平台的收录截图。

4.所有佐证材料须严格按照《佐证材料模板》格式填写、整理,确保排版规范、信息完整。

5.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最多填写5项,请申请人结合重要性合理安排。

(二)培养单位审核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对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若在后续复审环节发现佐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剔除该虚假成果,请各培养单位督促申请人如实上报材料。

三、重要说明

1.已入选第一批“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的研究生,此次不再被推荐。

2.本次推荐中未通过吉林省科协评审的候选人,将自动成为 2026年“吉林省博士生托举工程”候选人。

3.填写《推荐表》时,第2页“推荐渠道”项须统一填写“高校推荐”。

4.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若与《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将以下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 “姓名+学号+专业”,内部文件按 “材料名称”(如“推荐表”、“佐证材料”)命名: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3);

(2)佐证材料(附件4);

(3)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5)。

2.各培养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后,将所有申请人文件夹整合至一个统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 “XX学院(培养单位)+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0日16: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CUCM_YJS_42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1.申请人将《推荐表》装订成册,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确认,一式6份,简装即可,确保页面清晰、签字完整。

2.各培养单位收齐本单位申请人纸质材料后,统一整理、核对数量,于2025年11月10日16:30前上交至研究生院421,逾期不予受理。

人:赵幻希

联系电话:0431-89989187


 附件:1.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4.佐证材料模板

          5.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报名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5日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