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轮转和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3个或3个以上相关专业科室的临床轮转;通过中期考核对其相关专业临床能力进行评定。第二阶段是本专业科室的临床轮转和在导师指导下临床工作;通过毕业考核对本专业(内科、外科指三级学科)临床能力进行评定。
考核基本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临床操作技能、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素质。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毕业临床能力考核相结合;专业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按《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执行。
一、转科考核
1、考核要求:申请人应按照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各相关科室的轮转,掌握轮转科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考核方法:申请人每转完一科室后,应对本人完成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做详细记载和自我小结;科室负责医师对申请人进行临床技术及理论知识的考核和病历检查,并写出对申请人在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语,按照转科考核表中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见《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手册》)。
二、阶段考核(中期考核)
1、申请人在考核前,应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全部学位课程的考试,并提交本人本阶段全部转科考核成绩及有关材料,报学科审核后方可参加考核。
2、考核要求: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相关学科的常见病,熟练掌握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考核科目:临床能力、学位课程。
考核内容为3个相关专业科室的临床能力,其中急诊科为各专业必考科目,心血管内科为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心血管专业研究生除外)必考科目。
各相关专业科室临床能力考核分为临床诊疗理论考核与临床处理病人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1)临床诊疗理论考核(占20%):书面考核该专业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原则。
(2)临床处理病人能力考核(占50%):3个相关专业科室各考核1个病种。考核形式:集中统一考核。要求独立完成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辨证与类证鉴别、治疗方案,包括中医理法方药,书写一份规范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4、考核总分计算
总成绩=0.3×平时转科成绩+0.5×临床能力考核成绩+0.2×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
三、毕业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专业(内科、外科指三级学科)的临床能力,包括理论考核、临床处理病人能力、诊疗技术以及临床带教能力。
1.理论考核(占25%)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本学科常见病的临床思辨能力。
2.临床处理病人能力(占40%)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按照上述要求,根据本人研究方向,选择1个中医优势或特色病种,要求独立完成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辨证与类证鉴别、治疗方案,包括中医理法方药,书写一份规范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3.诊疗技术(占30%)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是否具有相关专业规范的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能力。内科系统各专业,主要考查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如心电图检查、骨穿、胸穿、腰穿、骨髓涂片、x线读片等。外科系统各专业,主要考查手术正规操作,关键问题处理、手术熟练程度。
4.临床带教能力(占5%)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其对本科以下实习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
临床能力考核达标成绩为80分(中期考核成绩占40%,毕业考核成绩占60%),考核达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四、考核组织工作
(一)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由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内科、外科“考核答辩委员会”按专业(三级学科)组成,其他科室“考核答辩委员会”按二级学科组成,并报校研究生处审核。“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作为其考核委员会成员。
毕业考核的命题与考核过程由研究生处、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临床科室教学负责人或专家进行。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转科及阶段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协调。转科考核由临床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由各临床科室(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阶段考核由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委员会或专家进行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阶段考核安排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结束前,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按学科类型分批集中进行。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安排在第三学年第六学期论文答辩时(也可与论文答辩分开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按学科类型分批集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