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
博士研究生是高等教育中最高层次人才,也是推动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我校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要把培养重点放在创新思维、科学研究与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上,做到打深基础、牢固专业、多学科融合,发扬优势,形成特色。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目标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中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二门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第二外国语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提倡跨学科专业的导师共同指导,鼓励多种形式的联合培养。
2、要采取执行计划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培养原则,既要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又要因每个研究生的特点和研究方向、课题及具体情况不同而制定单独的培养计划。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在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由导师根据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结合博士生个人的特点确定,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教学实践等做出安排。培养计划需经教研室、学院审议,报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
3、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课堂学习、社会实践、导师的言传身教,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三、培养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为4-5年。
四、课程设置及理论知识学习
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学术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范围,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课程
1、公共课 为教育部统一要求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54学时 3学分)
要求博士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在自学马克思主义有关原著和选读有关文件资料基础上,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
(2)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 (144学时 8学分)
第二外国语 (144学时 8学分)
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第二外国语可作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必修第二外国语,一般要修英语。可采取开课或自学加辅导方式。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2—3门 (180学时 10学分)。
课程设置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课程内容要注意与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的衔接与区分。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和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三是适应学科交叉,学习有关跨学科的课程。
3、选修课程
为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博士生本专业基础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选修有关课程。对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1-2门。
4、参考选读书目
总体上需要的专业、人文素质书目和刊物名称。
5、研究生可以跨校(我校承认学分的高校)选修课程,以选修学校教务专用成绩单为取得学分凭证。
五、实践训练与素质拓展
参照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研究生素质拓展计划” 实施。
读书报告与学术活动
使博士生熟悉本学科及本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问题和前沿性问题,提高博士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和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文献讲座、新技术与新成果介绍等。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完成后按研究生处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结合自己的论文课题公开做学术报告1次,完成后按研究生处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学分。
“三助”实践(助教、助研、助管)
教学实践 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工作。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10学时。教学实践完成后,博士研究生应写出书面小结,填写《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由教研室主任、院系签署意见,在研究生专业课学习结束后连同教学中的全部教案送研究生处备案,作为专业课考核的一部分。
临床实践 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研究生临床实践结束后,应写出书面小结,填写《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由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对其临床工作表现作出鉴定,作为专业考核的一部分。
临床实践方式可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
药学类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科研实践结束后,应写出书面小结,填写《研究生科研实践考核表》,由导师或科研指导教师对其科研工作表现作出鉴定,作为专业考核的一部分。
社会实践
实施 “研究生素质拓展计划” 以开发研究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研究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全面检验研究生学习质量、理论素养、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综合训练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是保证论文完成及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掌握国内外当前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定课题。课题来源可以是导师从事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是在导师过去工作基础上新开拓的内容,论文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应有自己的新观点或在方法上有新的改进。
开题 经过选题的充分准备工作和实际论证,研究生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课题检查 课题研究过程中,各单位、各学位点要安排研究生在一定范围内(如教研室)汇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博士生至少汇报二次(分别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和学位论文答辩前半年完成),以取得教师集体的帮助。
论文撰写 博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方式
1、学位课为考试课,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要求考试,保存试卷;选修课程可以考试或考查,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考核方式可根据内容和特点具体确定,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
2、中期考核
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论文答辩
研究生完成论文工作,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两篇论文(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除外)或出版学术著作(副主编以上)。
答辩按《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