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本方案。
此方案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中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以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为主,以培养临床高级专业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临床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结合临床实践,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本学科或某一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展临床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3、继承和发扬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硕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4、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古代文献资料和外文资料。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依据,各学科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结合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学科发展的趋势,科学、规范地设置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长期形成的稳定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实际研究成果;有高水平的课题和一定研究经费的支持。
3、有培养本研究方向研究生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
4、有能力开设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
结合学科建设,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确定3—5个代表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的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
三、培养年限与总的时间安排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2年。以培养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28个月。总的时间分配原则是:
第一学期:进行课程学习;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第二学期:继续进行课程学习;在二级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的准备及学位论文的设计、筹备工作。
第三学期:进入疗区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文献综述;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第四学期至第五学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第六学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撰写论文,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四、课程设置及理论知识学习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取得学位必须完成的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及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半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的计算,一般18学时左右为1学分,外国语、体育、实验类课程36学时为1学分,其它课程每门不宜超过2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所有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课程
1、公共课:为教育部统一要求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学时 2学分)
(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实践课应占6学时)
外国语 (108学时 3学分)
(要求专业外语教学时数不少于36学时)
以上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3—4门。
(1)专业基础课:各专业开设1—2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程授课36—54学时。
(2)专业课:各专业开设1—2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授课36—54学时。
(二)非学位课程
1、限定选修课
医学统计学 (54学时 3学分)
科研思路与方法 (36学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学时 3学分)
临床流行病学 (36学时 2学分)临床专业硕士限选
2、任意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需要选修。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4分。选修课选课人数低于15人时不开课。
3、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学分。
4、参考选读书目(列15种左右)
要求列出专业、人文素质书目和刊物名称。
5、研究生可以跨校(与我校学分互认的高校)选修课程,以选修学校研究生培养专用成绩单为取得学分凭证。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实行导师负责制,可围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成3—5人的导师组,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德育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硕士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由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二)课程学习
研究生在理论学习阶段均应参加课程学习,采取如听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通过考核获得评定成绩。
(三)实践训练
临床技能训练:
第一阶段:二级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时间一年半。
(1)培训目的:使研究生掌握二级学科和相关科室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至少轮转三个科室,每个科室3—6个月,并分管5—8张病床。各专业必须选择内科急诊2个月,内科专业还必须选择心血管内科3个月。
(2)临床技能:掌握二级学科基本诊断与治疗技术;掌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具备门诊、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诊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的能力;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各专业学科的临床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按卫生部颁发《临床住院医师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各学科细则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实施。
(3)理论知识:学习本学科经典著作。
第二阶段: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结合本专业工作完成一篇学位论文,时间一年。
(1)培训目的:在第二阶段各学科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时间的门诊、急诊和实验室工作,并分管5—8张病床。
(2)临床技能: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培养全面管理病房、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急诊及会诊的能力,参加临床教学活动(≥30学时)。
(3)理论知识: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完成专业课和学位外语考试。
(四)素质拓展训练
“三助”实践(助教、助研、助管)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三助”实践,具体参见《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实践管理办法》,由“三助”岗位指导教师按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所在部门、学院签署意见,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6次,完成后提交《学术活动记录表》,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社会实践 为促进理论知识的转化与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除完成课程规定的实践项目获得相应学分外,还应主动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个人素质,提高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完成后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记录单》,由组织部门认定后,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六、考核方式:
1、课程考试
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必须采用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专业课由学科组织,可以采取笔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修课程可以是考试或考查,考核方式可根据内容和特点具体确定,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学科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中期考核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以上者,可免修外国语(不免考)。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2、轮转考核
每个科室或病房轮转期间,研究生如实做好平时的工作业绩记录,包括本人的主要业务工作,如门诊、急诊就诊病人数、病房分管床位数、所进行的诊疗操作、手术类型、术后并发症、病例讨论及参加学术活动次数等。轮转考核成绩将作为临床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记入学习档案。未能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转科及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
3、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初,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4、毕业临床能力考核
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及轮转,由学位管理部门组织学位考核小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5、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工作,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一篇。
答辩按《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七、论文工作与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确实表明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第二条水平。
选题 论文选题一般应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前开始准备,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研究生要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写出文献综述。研究生在完成文献查阅和最终确定科研立题的基础上,做好预实验,并在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独立完成科研设计。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硕士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硕士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开题 经过充分准备和实际论证之后,硕士生一定要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进行。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课题检查 课题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是中期考核方式之一。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论文撰写 硕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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