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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论文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1-11-27    点击:[]

 参加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结业论文答辩人员:

校学位办对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结业论文进行再次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于11月28日10:00前将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审阅。请继承人根据校学位办反馈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于12月2日10:00前将修改后的论文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校学位办,12月5日进行结业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答辩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四象城研究生学院。
2、遵守答辩时间,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调试ppt。
3、答辩流程
(1)继承人需遵守答辩礼仪;
(2)继承人在答辩前做好论文演示文稿(Microsoft PowerPoint),答辩时要在计算机幻灯演示下进行脱稿的论文报告,报告时间10分钟;
(3)每位专家提问不低于2个问题,提问应围绕论文的中心论点。
4、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及指导教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3)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
(5)申请人答辩;
(6)答辩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按论文评审标准逐级评定成绩,并做出总体评价;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集体合影。
5、答辩礼仪
(1)申请人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男士着西装,女士着职业装,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报告论文前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敬礼,答辩结束后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致谢;
(3)等候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评语时申请人需站立倾听;
(5)所有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特殊情况应到场外接听。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办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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