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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4    点击:[]

 

 
 
各学科、各学院:                                                 
我校于2013年对全体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复审,稳定了导师队伍,明确了研究方向。为进一步推进学位点建设,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升新增学位点水平,强化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梯队,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严格遵循遴选标准,坚持从学科建设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向专业学位和新增硕士点倾斜。
2.本次增选导师类别为: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业硕导);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实践硕导)。
原则上,硕导具有在相应的专业类别(领域)中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资格;专业硕导只具有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实践硕导在实施双导师制的专业学位点中遴选,为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单位中能够指导硕士研究生实践学习的指导教师。实施双导师制的专业学位点,导师津贴按导师实际指导学生的时间计算。
3.增选的学科及专业学位点:
(1)在校硕士研究生生师比高于1:5的学科;
(2)新增学位点;
(3)新增专业类别;
(4)实行双导师制的专业类别。(具体学科、专业及增选指标见附件1)。
二、遴选标准
1.硕导遴选标准
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长中大校发〔2013〕64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
2.专业硕导遴选标准
专业硕导在适当放宽对科研能力要求的同时,提升对实践指导能力的考评标准,具体如下:
(1)工作在医疗卫生实践第一线,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辅人员除外),男性在57岁以下,女性在52岁以下,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具有硕士学位者优先。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8年以上。
(3)有参与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带教经历。
(4)有充足的、良好的供研究生开展实践学习的场所和必需的仪器设备。
3. 实践硕导遴选标准
(1)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单位中,工作在卫生、科研和生产实践第一线,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男性在57岁以下,女性在52岁以下,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具有硕士学位者优先。
(2)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近5年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水平过专业论文,或负责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较大技术研究开发课题或推广项目(前三名)。
(3)有比较稳定的、有一定理论价值、应用价值或开发前景的专业方向,近5年获得较有价值的科技推广成果。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进行相关实践课程讲授和学术讲座,能亲自指导研究生阅读本研究领域的专业文献、进行基地实践和论文撰写。
(5)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实践场所和必需的仪器设备,并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按《遴选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遴选,各学位点申报至相应学科。
1.申请人向所在学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提交佐证材料目录一式三份,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该学科两位指导教师(没有两位指导教师可请相关学科指导教师)推荐。
3.经二级学科评选推荐后,报一级学科。
4.各一级学科组成学科评议组。一般为5人,由本学科不参加申报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原则上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要求其他单位专家1人,若本学科专家人数不足可从相关学科聘请。各学科评议组成员由学科负责人提出,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报校学位办批准。
5.各学科评议组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排序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6.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排序推荐,出席人数达到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推荐结果有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学科限额的120%。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院内公示7天,无疑议后报校学位办。
7.校学位办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审批。
四、遴选材料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见附件3)及两位导师的推荐书、相关佐证材料的目录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申报时间: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学院。
3.报送地点:净月校区研究生学院,120办公室。联系电话:86045121(办公室),E-mail:haomin118@163.com
希望各单位以高度责任感开展此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将真正优秀的同志选拔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岗位上来。         
                         
附件: 1. 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选指标明细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选指标明细
 

增选学科
(专业)
增选类别
增选限额
中医内科学
硕导(含专业硕导)
11
中医儿科学
硕导(含专业硕导)
4
中医妇科学
硕导(含专业硕导)
3
中医外科学
硕导(含专业硕导)
3
针灸推拿学
硕导(含专业硕导)
3
护理硕士
(新增专业点)
硕导(含专业硕导)
10
药物经济学
(新增学位点)
硕导
1
公共卫生
(新增专业点)
专业硕导
10
药学
实践硕导
10
中药学
实践硕导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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