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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2 点击:[]
2015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手册》规定,校学位办公室将对2015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发表论文2篇(已刊登国家级论文复印件或采稿通知1篇;已刊登核心论文复印件或采稿通知1篇)。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资料(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5、课题计划书(一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注: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请参考附件内容准备材料。
(二)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发表期刊论文或研究生论坛文章(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1篇。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资料(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5、课题计划书(一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6、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临床技能训练表(原件一份,附件5)。
7、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论文答辩费收据(复印件一份)及国家外语统一考试通过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注: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请参考附件内容准备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入我校统一定制的《申请学位资料袋》内。资料袋的具体领取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于班长处领取;其他人员于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二、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时间3月11日-20日在各学院进行;复审时间3月23-27日在校学位办进行。
2、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需资料提交给相关负责人,逾期不予受理(详见下表)。
学院 |
时 间 |
地点 |
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临床医学院 |
3.16-3.17 |
附属医院12楼 教务科(红旗) |
王铃 86178027 15948000350 |
基础医学院 |
3.19 |
办公楼315室 (净月) |
苏鑫 86172315 18686402640 |
针灸推拿学院 |
3.17 |
二食堂楼上204室 (净月) |
周丹 18686674907 |
药学院 |
3.16 |
办公楼211室药学院办公室 (净月) |
王琳 86172211 13944095710 |
护理学院 |
3.16下午1:30 |
办公楼332办公室第一临床护理办公室(净月) |
张红石 13943018168 |
附件:
1.博士学位申请表
7. 关于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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