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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0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实施对象
2017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含境外博士、硕士)。
二、预答辩的内容
预答辩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学位论文的总体框架结构及内容摘要;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性和创新点以及理论和现实价值;学位论文中的关键性结论。学位论文预答辩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专家提出的建议,学位论文作者进行调整和修改。
三、预答辩的组织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或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自行组织。
预答辩结论为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四、预答辩的时间安排
各学院、各学科自行安排答辩时间,请于5月22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学校计划6月中旬完成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准备,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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