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公布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9-11-05    点击:[]

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开展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根据《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9〕1号),获得了广大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总计有891个项目申请,通过形式审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课题有660项。按照《全国医学专业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会医学专业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经专家在线盲审后,共有290项研究课题获批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立项类别与资助经费

2019年课题获批立项类别为:A1类2万元、A2类1.2万元、B1类0.8万元、B2类0.4万元、B3类0.2万元、C类无资助经费。

二、 课题要求

1. 课题依托单位有义务为课题负责人的研究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和经费,同时有责任监督课题研究的实施。

2.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全国医学专业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会医学专业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及课题立项申请书中计划,保质量地如期完成研究。课题负责人须履行合同书中各项要求。

3. 成果要求:重点课题(A类)须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一般课题(B类、C类)应有学术论文被学术刊物接受。课题成果须注明“全国医学专业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工作委员会)立项资助”,并标注课题编号。

三、 课题合同书填报

1. 本次课题合同书由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

2. 登录“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后进入研究课题模块(网址:http://www.medgrad.cn/)。

3. 课题合同书在线填写方式与步骤详见附件2《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用户操作手册》。

4. 课题合同书填报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11月20日24:00系统关闭。

四、 课题合同书要求

1. 合同书的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课题项目预算根据课题资助金额合理制定,C类课题预算后由学校自筹解决。

2. 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个人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申报课题时所填内容,原则上不予自行修改。

3. 在线填写提交后生成合同书文本,下载打印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合同中涉及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依托单位)、法人单位账户、法人单位公章三者名称应一致,统一由所属高校签署。

五、 课题合同书提交。

1. 课题合同书下载打印后,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属高校公章,一式五份,于2019年11月30日前邮寄至教指委秘书处。

2.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尉锐楠    电话:010-82805562

金  鑫    电话:010-82805042  

六、 课题项目拨款

1. 课题合同书签署

课题合同书加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国家级一级学会)公章。

2. 资助经费拨款

课题合同书签订后,资助经费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拨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乙方在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送至教指委秘书处(尉老师收)。  

3. 资助经费发票要求

乙方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税    号:51100000500015209A

开票内容:课题费/技术开发费/技术服务费

(原文网址链接:http://www.medgrad.cn/site/content/915.html

      (来源: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