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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2021年,学校实施博硕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全覆盖。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20201230日至2021323日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范围

2021年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组织工作

1.学院负责组织相关学科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本学科秘书或教师均可),研究生导师须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副高级职称的专家须具有博士学位。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认真审阅每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须提前准备好学位论文,并提请导师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签字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未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研究生,不可参加预答辩。

3.研究生须在预答辩前一周将导师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5本、《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等材料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负责提前发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

4.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采取PPT的形式介绍论文内容,重点阐释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30分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提出问题,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等做出评判,须给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并做出预答辩结论。

3)预答辩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学位申请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学科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方针做好预答辩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要针对专家建议修改论文,各学院将研究生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研究生院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5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及相关送审等工作。

请各学院于312日前将《各学院2021年研究生预答辩安排》(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325日前将《各学院2021年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存入研究生档案。

联系人:赵娜娜

联系电话:86045121

电子邮箱:136458555@qq.com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

2.各学院2021年研究生预答辩安排

3.学院2021年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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