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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0 点击:[]
6月9日上午,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座谈会在我校致知楼远志教室召开,副校长邱智东出席会议,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学科首席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徐晓红主持。
徐晓红院长从修订的背景、任务、探讨等方面介绍了会议内容。本次修订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着力破除“五唯”顽疾,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前期的调研,研究生院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条件破除“唯论文”,增列学术著作、发明专利、创新创业类奖项等条件,实现多元化评价体系。
与会人员就发表学术论文的级别和版数、学术著作的作者排名及字数、专利的认定形式、创新创业类奖项的排名及其他可能增列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深入地讨论,一致认为学位授予标准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是指挥棒,对促进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副校长邱智东强调,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会议精神的背景下,科学分类制定学位授予标准是响应国家号召和时代要求,破除“五唯”顽疾,破除“唯论文”,不是降低学位授予标准,是要更好地进行分类评价。他要求各学院应以学校发展建设为出发点,以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鼓励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基础上,从科研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训练、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特点及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特色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价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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