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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03 点击:[]
各学院、学科: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给予研究生充分的时间完善学位论文,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现将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组织工作
1.学院负责组织学科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本学科秘书或教师均可),研究生导师须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副高级职称的专家须具有博士学位。
2.导师须督促研究生在预答辩前完成学位论文,并认真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合格签字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审阅合格者,不准参加预答辩。
3.研究生须将导师审阅合格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5本)、《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等材料,于预答辩前一周,上交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负责提前发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
4.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采取PPT的形式汇报。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30分钟。原则上,预答辩应以线下方式进行,因疫情影响,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2)预答辩委员会对预答辩研究生进行质询,重点考察学位论文的书写规范、学术贡献、工作量、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等,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给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3)预答辩结论由预答辩委员会讨论后给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不合格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前重要环节,各学科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巡察,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预答辩研究生应认真记录好专家意见,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3.各学院将研究生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另行通知),研究生院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5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及双盲评阅等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各学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12月28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如有个别学科不能如期完成,可经学科申请、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12月30日前将《各学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连同《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纸质版一起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存入研究生档案。
2023届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计划安排参见《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计划安排》(附件4)。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2.各学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
3.各学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4. 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计划安排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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