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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预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论文质量和水平的总检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不断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现将2019年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科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方针进行预答辩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二、预答辩对象

2019年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

三、预答辩组织工作

1.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属学科聘请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其中设预答辩组长一名。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要求副高级职称的专家需具有博士学位。另需聘请一位预答辩秘书(本学科秘书或教师均可)负责研究生预答辩记录等工作。研究生本人的导师须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2.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2天将学位论文纸质版、《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等材料提交给预答辩秘书,供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3.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论证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PPT汇报,硕士生至少20分钟、博士生至少30分钟。

2)预答辩小组成员对学位论文提出问题,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等做出评价,并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同时给出预答辩结论。

3)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同意进入正式答辩阶段、修改后进入正式答辩阶段、不同意进入正式答辩阶段。

四、预答辩时间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筹预答辩工作,并于5月8日前向校学位办反馈本单位预答辩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每一位学位申请人员都能按时参加预答辩工作。

2.各学科应于5月16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学校计划6月中旬完成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相关准备,6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督促与检查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长春中医药大学2019届研究生预答辩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校学位办审核后,将《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存入研究生档案。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登记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2019届研究生预答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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