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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硕论文

关于推荐参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首批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3    点击:[]

 各学科、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首批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2014]5号)要求,我校现开展参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参评论文范围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2912014831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3912014831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论文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以下学位论文不在推荐参评之列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撰写的;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撰写的;

3.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参评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及要求详见附件。

纸质材料(省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推荐汇总表,请各学院将推荐论文排序上报)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149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校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昊旻、万志强,联系电话:86045121

 附件

研究生学院

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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