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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硕论文

关于推荐参评2014年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3-10-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吉学位 [2013]10号)要求,我校现开展参评2014年度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参评论文的基本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参评论文的范围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推荐时应严格控制名额,同时需要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2.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三)以下学位论文不在推荐参评之列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撰写的;
2.已参加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撰写的;
4.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参评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及要求详见附件。
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请于2010年10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校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昊旻、万志强,联系电话:86045121。
 
研究生学院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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