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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02 点击:[]
长中大校发〔2016〕8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和《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长中大校发〔2016〕43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全体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2016年新增聘的硕士生导师、实践硕导、年龄超过57周岁的导师不参加本次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结果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13〕70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14〕59号)。
二、复审方式
各学院资格审核,学校形式审查。
三、复审要求
(一)所有导师需按照各自导师类别的复审条件(见附件1)申报复审。无故不参加本次复审者,按照复审不合格处理。
(二)既是学术型又是专业型的导师,应按学术型导师复审条件进行复审。如未达到学术型导师的复审条件,可申请按照专业型导师复审条件进行复审。上报材料须标注清楚导师类型。
(三)导师提供的复审材料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科研项目截止时间以项目合同书截止时间为准。学术论著须为公开出版。
四、复审程序
(一)个人填报复审材料
导师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及《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各学院成立学院导师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任组长,对本次复审范围内的全体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复审结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并通过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复审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书。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11月30日:导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审材料。要求纸质版《复审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以姓名命名的《复审表》和《复审汇总表》的电子版。佐证材料要装订成册,内容包括:身份证、科研项目批准文件(或合同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专著或教材(包括封面、含出版时间和字数页、封底)及其他材料。
(二)12月1日—12月16日:各学院审核材料,《复审表》和《复审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上交电子版及佐证材料。
(三)12月17—12月23日: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复审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12月底:学校对复审合格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书。
六、复审结果使用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2017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可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复审。未达到学术型导师的复审条件,按照专业型导师复审条件进行复审合格的导师,保留2017年招收专业型研究生的资格。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复审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工作;如上报的复审合格者中有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追究学院负责人行政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学位办公室:赵娜娜万志强
联系电话:0431-86045121
附件:1.201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学术条件
3.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汇总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
201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学术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复审条件
(一)近五年来承担本研究方向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2项以上(含2项),或主持科研课题(厅局级以上)1项以上(含1项),且个人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或与校外单位(大学、科研院所或企业)签署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含1项),且个人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中医基础类、护理类、社科管理类学科,科研经费不低于2.5万元。
(二)近五年内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3篇以上(含3篇),或国家重点期刊(或以上级别)1篇以上(含1篇),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2、取得2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前3名),或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前2名),专利授权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3、获1项以上(含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科技奖励(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殊贡献奖、教学成果奖),其中获国家级科研类奖励以证书为准,省级一等奖前十名,二等奖前六名,三等奖前三名。
二、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复审条件
(一)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近五年内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2篇以上(含2篇),或国家重点期刊(或以上级别)1篇以上(含1篇),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2、取得2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前3名),或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前3名),专利授权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3、取得2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课题(前3名),或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厅局级课题(负责人),累计经费5万元以上。
(二)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1、近五年来承担本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厅局级以上)1项以上(含1项),且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评审年不少于2万元或与校外单位(大学、科研院所或企业)签署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含1项),且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2、近五年内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含2篇),或国家重点期刊(或以上级别)1篇以上(含1篇),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教材1部以上(含1部);(2)取得2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前6名),或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前6名),专利授权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3)获1项以上(含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科技奖励(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殊贡献奖、教学成果奖),其中获国家级科研类奖励以证书为准,省级一等奖前十名,二等奖前八名,三等奖前六名,或获1项以上(含1项)厅局级奖励一等奖前三名。
(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1、取得1项以上(含1项)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级课题(前3名),或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厅局级课题(负责人),累计经费2万元以上;2、近五年内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1篇以上(含1篇),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2)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级科研成果(前3名),或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前3名),专利授权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
(四)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复审条件:1、近五年来承担本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厅局级以上)1项以上(含1项),且科研经费不低于1万元,评审年不少于1万元,或与校外单位(大学、科研院所或企业)签署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含1项),且科研经费不低于1万元。2、近五年内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2篇以上(含2篇),或国家重点期刊(或以上级别)1篇以上(含1篇),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以上(含1部),或副主编以上本学科教材1部以上(含1部);(2)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前6名),或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前6名),专利授权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3)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省部级课题(前3名),或取得1项以上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厅局级课题(负责人),累计经费3万元以上。
注:以上资格复审的学术条件摘自《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长中大校发〔2016〕43号)。本次复审导师年龄要求为196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附件2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资格复审表
所在学院:
工作单位及部门:
姓名:
职称: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导师类型:□学术型硕导 □专业型硕导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
二○ 年 月 日填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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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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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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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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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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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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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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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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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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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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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包括获学位时间、学校、学位类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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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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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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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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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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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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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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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导师QQ群号码:9056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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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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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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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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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五 年 科 研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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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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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出版专著(译著等)共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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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发明专利 项。
科研奖励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省(部)级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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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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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科研课题共 项,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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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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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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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及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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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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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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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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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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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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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鉴定部门、等级、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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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名 次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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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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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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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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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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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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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明 专 利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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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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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专利授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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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名 次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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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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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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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获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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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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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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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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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颁发部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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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名 次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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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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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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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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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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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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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题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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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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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名称、卷期号、起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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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
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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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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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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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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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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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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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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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著作、教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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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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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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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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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名称、ISB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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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 名 次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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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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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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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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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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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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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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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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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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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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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按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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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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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项目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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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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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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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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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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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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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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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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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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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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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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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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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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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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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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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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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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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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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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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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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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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心得及建议:(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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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二级学科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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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一级学科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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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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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席: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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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内容若不够填写,可自行加页。)
附件3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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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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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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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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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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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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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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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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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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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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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研究生数(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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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持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写明项目来源及编号);现可用科研项目总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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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专业工作业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符合要求论文、出版著作或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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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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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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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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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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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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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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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在校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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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项8******1;②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Y2*****0;③吉林省科技厅项目1项2******1; 现可用科研总经费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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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CI收录2篇;②《中华外科杂志》2篇;③2014年获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排名第一;④ 2014年经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出版《儿童支气管哮喘基础与临床》51.9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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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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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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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学院:(盖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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