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7 点击:[]
各部门:
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管理办法》的整体要求,现对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岗位考核要求如下:
1.受聘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按月考核。由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长、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凡在受聘期间违反校纪校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被续聘,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应聘“三助一辅”岗位的资格。
2.考核的时间为2019年3月-6月。研究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资助标准的全额发放劳酬;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研究生“三助一辅”劳酬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附件一),经聘用单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核发酬劳。
3.要求各聘用单位认真核对岗位考核材料,在2019年6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李健楠
联系方式:86172410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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