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学生公告 > 正文

学生公告

学校修订研究生奖励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采取多元化评价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时间:2020-11-06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表彰先进,培养高层次中医药创新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修订,采取多元化评价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在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修订中,对申请者应具备的关于科研成果的基本条件,修订为科研及创新创业成果,将创新创业类奖励增列为与论文、著作任选其一的条件。

在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的修订中,结合学校实际,对评选条件中的基本条件、“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单项奖”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办法、奖励办法均进行了完善。

研究生院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实际,将在学位授予、导师遴选、导师考核等工作中进一步推进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