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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管理

关于开展长春中医药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志愿之星”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8-10-16    点击:[]

全体研究生:  

为了鼓励研究生志愿奉献的精神,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协作能力过硬的志愿服务对,大力弘扬奉献自己,服务他人的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年研究生的良好风貌,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发现和挖掘学生身边的榜样和人才。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特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志愿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1017-1019日。  

二、评选对象:  

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对象具备的素质: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表现突出,遵守团队的纪律,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四、评选条件:  

1.至少获得两次市级(含)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者;  

2.至少获得两次市级(含)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荣誉的作者;  

3.获得一次市级(含)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并获得一次市级(含)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荣誉的作者;  

4.至少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类相关论文的作者(需第一作者),署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以见刊为证;  

5.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类比赛(报名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在比赛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团队,奖励人员为荣誉证书的前6名;  

6.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00小时。一次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计3小时,暑期社会实践计10小时/日(每人限报一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最多2日,超出按3小时/日计算)。  

五、评分比例:  

获奖人数不限,达到获奖条件的参评人员即进行相应表彰。  

六、评选机构:  

长春中医药大学博硕医疗服务团  

七、评选步骤:  

1)上交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志愿之星评选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上交时间:2018101916:00之前  

3)上交形式: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创实大厦A41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sylfwt@163.com邮件命名为:研究生志愿之星评比+姓名+班级  

4)联系人:宿莹,18844105176  

、奖励办法:  

研究生志愿之星每人奖励500元。  

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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