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1 点击:[]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条件和程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学院进行了严格的遴选后推荐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会议表决通过,下列33名同学获得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17日,对上述公示的同学如有异议,可在10月17日16:00前,将意见反馈到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172410。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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