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点击:[]
一、招聘计划
招聘科室 |
人数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全科医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外科学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内科学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神经病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肿瘤学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妇产科学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麻醉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眼科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急诊医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儿科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老年医学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耳鼻咽喉科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流行纳与卫生统计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执业医师证书 |
临床医学 |
20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执业医师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医学影像学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执业医师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康复治疗学 |
4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
眼视光学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眼视光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
中药学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针灸推拿学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有执业医师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
护理学 |
20 |
本科及以上 |
有护士执业证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4.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4月27日),本科学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4月27日),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全年招聘,可随时投递简历)
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8:00—5月12日 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71号和济医院组织人事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或者在读证明)。
(5)招聘岗位有资格要求的,提供相应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集中报名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应聘急需紧缺科室(心胸外科、儿科、妇产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5.考试内容和方法
(1)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方式为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两个环节。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40%(面试、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本科学士岗位(包括本科岗位)招聘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三个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操作×30%(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6.体检由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集中报名面试的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参加集中报名面试的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经医院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科:0355-35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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