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点击:[]
为更好开展学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工作,为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寻找心仪的工作岗位,更好服务我校毕业生求职,增加对近期就业信息的了解,现将2023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岗位招考工作公告转发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适应专业岗位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7日
2.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医院邮箱,邮件主题请备注: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邮箱地址:syddsfsyy@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证明个人研究方向、业务水平和业绩等材料。
每份文档扫描pdf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形式为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录用。
联系电话:0531-58628827(工作日)
联系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38号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