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长中研究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时间:2020-12-07 点击:[]
各分团委、各学院研究生会: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会组织建设,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选拔一批政治思想过硬、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素质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加入校研究生会,建设一支高素质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决定在基层遴选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人数
综合事务部工作人员4人(其中负责人1人);学术创新部工作人员1人;科研实践部工作人员1人;宣传信息部工作人员2人;文体活动部工作人员3人(其中负责人1人);博士工作部工作人员2人(其中负责人1人)。
二、遴选条件
1.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群众基础良好,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熟悉掌握竞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工作能力强,认真踏实,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与际。
6.学习成绩良好,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参加遴选工作部门负责人,需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研究生会工作经历;工作人员遴选仅面向2020级研究生,院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优先。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1.公开报名。通过团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推荐审核。按遴选的条件和资格,由各学院党委进行推荐审核。
3.联合审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进行联合审查。
4.面试考核。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面试。
5.组织考察。对拟任职人选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其勤、德、能、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6.讨论决定。在参考对拟任职人选考察情况,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定任职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报名:各学院团委负责收取、审核《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于12月14日16:00前将《报名表》和《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办公楼421室)。
2.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做好本次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
2.对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资格,已聘任者,解除聘任。对违反纪律者要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杨波:0431-86172410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共青团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
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7日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