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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开拓研究生学术视野,学校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资助博硕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专业技术培训,额满为止。疫情期间将视疫情情况审批外出学术交流资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原则上必须向大会提交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在大会上做学术报告或参加大会壁报展示者优先。
(三)申请人拟参加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的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
(四)会议或培训应为在国内举办的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或专业技术培训。
二、会议或培训时间要求
参加的会议或培训应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期间召开。申请人本学年只能向党委研工部申请一次资助,额满为止。
三、资助内容
(一)往返交通费。
(二)会议、培训注册费。
(三)住宿费。
学校资助额度上限5000元,5000元以下符合要求的经费据实报销。
四、申请使用流程
(一)研究生提出申请。
(二)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
(三)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的书记(副书记)对申请进行审核(规培研究生需获得规培基地批准后派出)。
(四)党委研工部对申请进行审批。
(五)研究生按学校差旅报销制度实报实销,要严格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47号)执行。
五、申请材料
(一)《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专业技术培训资助审批表》(见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见附件2);
(二)会议、培训正式通知或邀请函;
(三)向大会提交的论文;
(四)选择出行交通工具的说明(党委研工部本着节约、方便的原则,对出行的交通工具进行审核;出租车及公共汽车票据不予报销)。
六、报销相关程序
(一)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参加完会议或培训返校后向培养单位报到,一周内向党委研工部提交以下材料:
1.会议或培训通知(含日程安排);
2.向大会提交的论文;
3.会议、培训的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须经导师审核签字);
4.参会情景照片2张(电子版);
5.已审批的《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专业培训资助审批表》;
6.已审批的《长春中医药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7.已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粘贴完成的报销正式发票及交通票据原件(导师签字)。
(二)党委研工部审批。党委研工部管理科审核、填写费用支出项目编号并备案,负责人签字。
(三)统一网上录入后至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专业技术培训资助审表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相关提示
附件5:2021年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分配名单
党委研工部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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