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春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学位证书设计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宗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高校自行印制。为抒发广大师生、校友的爱校情怀,树立主人翁意识,促进学位获得者增强维护学校声誉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丰富和完善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研究生会决定公开征集具有长中医特色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设计创意。
二、
活动内容
(一)参赛对象: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校师生、校友。
(二)学位证书须包含下列基本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寸照片粘贴处;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4.长春中医药大学名称、校长签名;
5.学位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数字的编号方法;
6.发证日期;
7.防伪设计;
8.背面暂不设计内容。
(三)作品要求
1.博士、硕士证书可以采用同款设计,以颜色区分;
2.作品规格不限,纸色不限,风格不限;
3.作品格式可以为电子版或手稿形式;
4.参赛作品需附带描述作品构思与创意的文字说明;
5.字体不限,以设计美观、大方、可行为主,体现长春中医药大学特色;
6.学位证书目前规格为A4横版尺寸,新证书不限于此尺寸 ,但需考虑到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7.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学位证书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8.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如设计抄袭、侵权行为,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追究个人责任。
三、
比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
6
年1月1
8
日;
参赛选手展示自己的作品,将设计思路,制作方法进行简要介绍;
四、投稿方式
(一)电子作品可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czyjsh@126.com;
(二)纸质材料交送地址:
净月校区:王海霞同学 电话13596469519;
红旗校区:王晓娜同学 电话18804310793;
(三)截止日期2016年1月1
8
日1
2
:00(报名表与设计作品一同提交)。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
二等奖
2
名;
三等奖
3
名。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活动评奖仅作为赛事作品的综合评判,若征集作品中有较为突出者,可提交学校研究讨论,通过后作为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参考样本;
(二)单位作品在其中一个比赛中不可重复获奖,若有重叠,向后类推;
(三)获奖证书可作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评选的相关材料;
(四)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长春中医药大学所有,设计人(单位)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如果设计人(单位)不同意本条规定,应在参赛作品中注明。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
2016年1月10日
点击以下相应附件,即可下载: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学位证书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3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名校徽
附件4 学位证书现有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