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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

研究生学院关于启动2014年“长中学子学术研究支持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04-04    点击:[]


 

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浓厚我院研究生创新创业氛围,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在我校原有“长中学子学术研究支持计划”的基础上,为我院“挑战杯”等大赛进行前期项目培育,现面向全体研究生启动2014年“长中学子学术研究支持计划”。现将“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基础性支持项目
项目数:全校共设70项
选题要求:
1. 选题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公益创业项目(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公益创业项目);移动互联网创业项目共七类。
2. 能够培养学生学习和科研能力,增强创新创业意识。
3. 完成1次以上学生与指导教师交流的“学术午茶”记录,完成项目研究综述报告。
(二)重点性支持项目
项目数:全校共设10项。
选题要求:
1. 在基础性支持项目选题的基础上,主要对实现产、学、研、适宜技术推广以及创业结合有明显意义的应用研究和实用技术开发研究;
2. 对国家、地方和学校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医药、传统文化研究等;
3. 能够发掘、培养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能力;
4. 项目及负责人应为2015年1月仍在校学生;
5. 在项目开题、项目开展、项目结题过程中最少完成3次完成学生与指导教师交流的“学术午茶”记录,完成项目研究结题报告。
(三)后期追加重点支持项目
项目数:全校共设3-5项
要求:
1. 支持计划开展过程中创新创业项目成效进展显著的各类重点性支持与基础性支持项目。
2. 在“挑战杯”、“远志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项目与团队。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一般性支持项目
在校研究生皆可申报,鼓励以团队方式申报。项目指导教师需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帮助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二)重点性支持项目
1. 项目申报单位
所有项目以团队方式进行申报,由3-6名队员组成,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一个项目团队不得超过7人。
2. 项目申报团队
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含有研究生和本科生,鼓励跨专业组队,跨学院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进行管理和统计。
3. 项目负责人
有理想、守纪律,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在相关专业和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以及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支持条件(如实验设备、研究队伍、时间保障等)。
4. 项目指导教师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帮助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担任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资格时间较长(三年以上含三年);中级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熟悉所指导的学生研究项目涉及的领域,对学生科研指导时间的投入有保障,并有开展研究的实验条件、调研基地等。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立项申报
1. 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2日,项目团队填写《2014 年“长中学子学术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立项书》(见附件1,电子档与纸质档各一份),填写相应申报书并上交至研究生会学术科研部 边雨 (手机:13500827942;邮箱:1324635668@qq.com)。
2. 2014 年4月12日--2014年4月18日,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组织重点性支持项目评选,并要求申报重点性支持项目的团队自行开展学生与指导教师交流的“学术午茶”开题讨论活动,并将所有项目申请书(电子档与纸质档)、本学院“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3. 2014 年4月19日--2014年4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确认,并结合“学术午茶”开展情况与记录,评选出重点性支持项目10项,基础性支持项目70项。
4. 确认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组织实施。
( 二)中期检查
2014 年7月--9月学校将组织团队进行中期检查,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 三)结题验收
2015 年3月,项目团队整理项目研究成果,经指导老师审阅后上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评审。
 
四、项目经费
( 一)经费支持额度
1. 重点性支持项目支持经费2000元。通过中期审查,一期拨款500元;通过结题验收,二期拨款1500元。
2. 基础性支持项目支持经费200元。通过中期审查,一期拨款100元;通过结题验收,二期拨款100元。
3. 后期追加重点支持项目支持经费1000-2000元。支持计划开展过程中,根据要求与现实情况,在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两个时间段拨款用于追加支持与鼓励。
4. 中途退出的项目和最终不能结题的项目需退回所有已拨经费。
( 二)经费管理和报账:
1. 支持计划项目经费由团委管理,不下拨到学院,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
2. 项目经费使用前,由团委负责审批。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后,团委提前通知项目经费审批日期。审批地点:校团委办公室。
3. 经费使用以及报销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借款与报销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执行。
4.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最终将给予合格的项目予以结项。支持计划结题成果将作为学院相关学术活动、学校“学术之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等评选的重要依据,结项后各项指标优秀的重点性支持项目直接进入“挑战杯”、“远志杯”等校内赛复赛。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 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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